- 英文姓名規範:請於4月30日前確定完成。🔗學籍系統英文名字規範公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 學位證書夾領取:請於4月30日前領取完成,畢業後視同放棄領取,也不受理補送。
- 學位證書寄發或領取:學校於四下統一發送空白信封供同學填寫,有填寫信封者將由學校統一寄出。未填寫信封者,則須由畢業生親自至註冊組領取。
- 畢業離校申請:註冊組會統一幫畢業生提送離校手續,同學可至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訊系統→離校作業→學生離校申請及審核進度查詢作業。
- 校友資料填寫:請各位畢業生於5月10日至5月30日完成校友資料的填寫,填寫路徑:校務行政系統→校友資訊系統→校友資料庫→填寫校友資料。
- 領取或寄送證書規定如下:
- 已符合學則規定之修業年限。
- 本學期成績登錄已完成。(同學可至校務行政系統查詢成績)
- 各單位離校手續已完成(註冊組關卡不用理會),學生可至校務行政系統查詢。
- 所有規定畢業系門檻及校門檻皆已通過。
- 本學期有修課的畢業生,若學分有扣考、不及格、停修、不通過,無論是否為畢業學分,都將會送回原系重新審查學分,審查時間約莫一週,所以將會延後領取學位證書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