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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類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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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學分抵免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 轉學生、研究生、重考生、至國外交換生抵免學分申請請於規定時間上網登錄,並列印申請書紙本

       並檢附原學校成績單正本向系辦提出申請,抵免學分以入學時一次為限,逾期不再受理(多次轉學

       的同學,若成績單無原始分數,請務必向原學校申請),未列印抵免申請書紙本申請者不受理。

       辦理時間:依照學校行事曆公告為主。

       請注意:不可因為沒有注意到、畢業學分不足、發現還有科目可抵免或對抵免有錯誤認知等原因而

       要求再次抵免。

二、抵免學分請於最後一次加退選前三天完,以避免抵免未通過而無法加選課,已通過的課程請勿選

       課,若有選課請自行到課務組退課,未退課者,以修課成績為主,抵免作業自動刪除,無法追朔。

三、學分數請勿以少抵多(大一體育0學分除外)、不及格科目不得抵免、原始成績單無修習科目不得抵免

      非本校修習之他系課程不得抵免,不可拆學分數抵免,經審核後若有以上情形將自動刪除該科抵免作業。

四、若抵免有分上、下學期,一定要在抵免申請書標示清楚,若無標示則以當學期為主,同一門課程無

      法於同一學期呈現2次,所以若有抵免又有修課,只能算1次(抵免取消)。

五、依照教育部規定:抵免科目名稱或實質內涵應符合,多科抵免1科者每科內容應符合,不符合者無法

       抵免。

六、具雙重學籍之學生 在入學本校後,就學重疊期間修習之科目不得相互抵免。

七、博、碩士班研究生,曾預先修讀博、碩士班相關課程成績達博、碩士及格標準,且該科目學分已列入

       其碩、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計算者,不可辦理抵免。

八、原學校已畢業超過10年者,其課程不可抵免。

九、流程圖請下載流程:/p/412-1066-3201.php

十、抵免注意事項(請下載後仔細觀看)。

十一、通識課程問題請洽屏商校區分機27001、27002;體育課程問題請洽屏師校區體育室分機10510;

          專業課程請洽各校區系辦公室。其他問題可洽民生校區註冊組。

十二、請持抵免申請書及成績單正本親自至系辦公室辦理,通識課程至屏商校區行政大樓4樓,體育課程

          請至屏師校區體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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