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學分抵免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

  1. 轉學生、研究生、重考生、準大學生、至國外交換生抵免學分申請請於規定時間上網登錄,並列印申請書紙本並檢附原學校成績單正本向系辦提出申請,抵免學分以入學時一次為限,逾期不再受理(多次轉學的同學,若成績單無原始分數,請務必向原學校申請),未列印抵免申請書紙本申請者不受理。
  • 辦理時間:依照學校行事曆公告為主。
  • 請注意:不可因為沒有注意到、畢業學分不足、發現還有科目可抵免或對抵免有錯誤認知等原因而要求再次抵免。
  1. 抵免學分請於最後一次加退選截止日前(所有流程都審核蓋章結束),以避免抵免未通過而無法加選課,已通過的課程請勿選課,若有選課請自行到課務組退課,未退課者,以修課成績為主,抵免作業自動刪除,無法追朔。
  2. 學分數請勿以少抵多(大一體育0學分除外)、不及格科目不得抵免、原始成績單無修習科目不得抵免非本校修習之他系課程不得抵免,不可拆學分數抵免,經審核後若有以上情形將自動刪除該科抵免作業。
  3. 若抵免有分上、下學期,一定要在抵免申請書標示清楚,通常以上學期為優先抵免,同一門課程無法於同一學期呈現2次,所以若有抵免又有修課,只能算1次。
  4. 大一體育若只有修習1門課只能抵免上學期,下學期需選課。若有修習上、下學期,才能抵免大一體育(上)和大一體育(下)。
  5. 依照教育部規定:抵免科目名稱或實質內涵應符合,多科抵免1科者每科內容應符合,不符合者無法抵免。
  6. 具雙重學籍之學生 在入學本校後,就學重疊期間修習之科目不得相互抵免。
  7. 博、碩士班研究生,曾預先修讀博、碩士班相關課程成績達博、碩士及格標準,且該科目學分已列入其碩、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計算者,不可辦理抵免。
  8. 原學校成績超過10年者,其課程不可抵免。
  9. 流程圖請下載流程:/p/412-1066-3201.php
  10. 通識課程問題請洽屏商校區分機27001、27002;體育課程問題請洽屏師校區體育室分機10510;專業課程請洽各校區系辦公室。其他問題可洽民生校區註冊組。
  11. 請持抵免申請書及成績單正本親自至系辦公室辦理,通識課程至屏商校區行政大樓4樓,體育課程請至屏師校區體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