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資訊分類清單

:::

【申請】如何申請在學證明?

依照教育部規定,學生證亦視為在學證明,請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面(正反面影印於同頁且鄰近勿太遠),連同學生證正本送至註冊組核章。

若申請正式在學證明,開學前請至註冊組網頁"表單下載"下載成績及在學證明申請書,並至出納組繳費,再送至註冊組辦理。(可郵寄或線上申請)。

開學後可於出納組設置的自動化列印系統立即列印,立即列印有設定開放時間,上學期於開學後至1月31日;下學期於開學後至6月30日

  • 開立在學證明須有繳納當學期學雜費註冊事實,申請時間訂於:上學期註冊後至1月31日止;下學期註冊後至7月31日止;暑期班註冊後至9月4日止(不含暑修課程生)。
  • 限當學期申請,不可補申請前一學期在學證明,證明書上皆有有效期限,逾期自動失效
  • 畢業生無法申請在校期間在學證明。

詳情請參考:/p/406-1066-110209,r899-1.php?Lang=zh-tw

郵寄申請請參考:https://reg.nptu.edu.tw/p/412-1066-3191.php?Lang=zh-tw

線上申請請參考:https://reg.nptu.edu.tw/p/406-1066-135851,r2812.php?Lang=zh-tw (若只需電子檔請註明清楚)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