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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畢】如何辦理大學部延畢,須要申請嗎?

修讀學士學位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未能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在規定期限內未修滿該學系應修畢業學分即為延修生,無須申請,但須在四下4月底前於畢業學分審核表簽名(可詢問學系)

延修期間無論有沒有缺學分,仍需選課(至少一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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