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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學年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作業申請公告(已截止)

(尚未送紙本的請盡快送紙本)只有網路申請沒有送交申請書紙本核准者,一律視為申請未通過,不再特別通知

申請對象︰日間大學部一至三年級&日間研究所一至三年級(下修輔系)

一、114學年度輔系所、雙主修申請日期114年2月17日至3月31日截止

請務必於校務行政系統線上提出申請,並列印申請書紙本,系統申請方式如下說明

https://reg.nptu.edu.tw/var/file/66/1066/img/1684/sop4.pdf

二、輔系所、雙主修申請書紙本請送原學系及預修讀之學系審核。輔系是否需檢附成績證明請洽各承辦單位。

雙主修需附成績單,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十以內(各學系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系統申請列印申請書➔學生親送原學系(院)審核➔再送預修讀學系(院)複審➔預修讀學系彙整後送至民生校區註冊組

(申請書只能從校務行政系統列印,不可自己填寫資料,否則不予收件)

四、碩士班下修大學部輔系(僅已有招收的學系為主)

  1. 碩士班下修大學部輔系,依照大學部輔系學分數為主,另加收大學部學分費。
  2. 修業年限內未修完輔系(所)不可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3. 若放棄輔系後無法認列為碩士班畢業學分數,其學業平均仍需算在內。
  4. 畢業時加註於學位證書上,但加註學系名稱為大學部名稱不會出現碩士班字樣。
  5. 輔系受理碩士生下修課程:中文系、心輔系、音樂系、視藝系、社發系。
  6. 輔所受理申請學系:教行所。

五、審核通過者於4月底公告,因是申請114學年度,故請於114學年第1學期再選課。

六、本校修畢雙主修或輔系且取得學位者,可依照學生修讀雙主修或輔系獎勵要點(686630243.pdf)獲得獎勵金,詳情可洽詢教學資源中心。

七、相關法規請參閱以下附件

八、音樂系輔系需經術科考試後予以公告。

選課時請注意要點選課程用途,此科目才能當作輔系或雙主修課程。

修畢時需在畢業前一個月至校務行政系統➔線上申請➔輔系雙主修申請學分審核。

至畢業仍未修畢請至校務行政系統➔線上申請➔放棄輔系雙主修作業提出並印出紙本跑流程,並將已點選的課程用途取消,方可採認自由選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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