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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14學年度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

一、依據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校114學年度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班,請於113年11月1日至11月8日止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三、申請名額:各系、所、院、學位學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名額,以該系、所、院、學位學程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博士班招生名額百分之四十為限

四、繳交證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歷年成績單一份。

(三)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各一份。

(四)其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博士班系所要求)

前項申請資料須送請擬就讀系、所、院、學位學程相關會議審查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報請教育部備查。

五、放榜日期:預計1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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