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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各系甄選修讀雙主修、輔系所學生錄取名單公告

注意事項:

※已通過申請之同學請依課務組規定辦理選課事宜。

※請記得選課時點選「課程用途」(很重要X3)。

※已經修習完成的課程一定要更改課程用途(很重要X3)。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輔系(所)辦法規定:主系與輔系之相同科目,不得兼充為輔系

   科目,應由輔系替代科目補足學分輔系學分應在原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

   以外加修讀。

※若須放棄者,請至校務行政系統申請放棄,並列印申請書經主、輔學系核定簽章

   後送至註冊組登錄,課程用途須取消者請至課務組辦理,未辦理者無法轉認列為

   自由選修課程。

 

音樂系輔系俟該系遴選後,由該系自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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