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各系甄選修讀雙主修、輔系所學生錄取名單公告
注意事項:
※已通過申請之同學請依課務組規定辦理選課事宜。
※請記得選課時點選「課程用途」(很重要X3)。
※已經修習完成的課程一定要更改課程用途(很重要X3)。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輔系(所)辦法規定:主系與輔系之相同科目,不得兼充為輔系
科目,應由輔系替代科目補足學分。輔系學分應在原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
以外加修讀。
※若須放棄者,請至校務行政系統申請放棄,並列印申請書經主、輔學系核定簽章
後送至註冊組登錄,課程用途須取消者請至課務組辦理,未辦理者無法轉認列為
自由選修課程。
音樂系輔系俟該系遴選後,由該系自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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