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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類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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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分

親愛的同學:有關大學部畢業學分注意事項如下說明:

學生查詢畢業學分審核表: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訊系統-->A071畢業相關作業-->A0779R學生畢業學分審核表

1.於學生大四上下學期選課前完成學分預審機制。

2.同科目不得重複採認畢業學分(不包含學年課程及未通過而重修課程)。

3.依照大武山學院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通識教育課程不得列計專業課程,除「屏大卓越講座」外。另

   第2條規定非屬大武山學院開設之課程,不得採計為通識教育課程之學分。

4.自107學年入學學生都需修習「程式設計課程,請參考教學資源中心表列相關課程(連結),以該中心認定之課程才

   算是程式設計課程。

  (1)若為大武山學院開設之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可認列為程式設計類及資訊類課程,但非所有資訊類課程都屬於程式設

      計類課程,詳情請洽大武山學院共同教育中心。

  (2)若為系專業開設之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可認列為程式設計類及系必/選修課程或自由選修課程,但無法認列通識課程

      之資訊類課程,仍須加修一門資訊類通識課程。

5.自112學年以後入學學生必修屏東學課程」。詳見本校推動屏東學課程實施辦法(連結)

  (1)人文社會學院學生:請選修院必修課程「屏東學概論」。

  (2)其他學院學生:可選修通識教育博雅課程「屏東學磨課師」或「屏東學講座」或「屏東學」或「屏東學實地體驗」。

6.108-110學年入學學生若要採認通識教育課程「跨院選修」,務必至大武山學院填寫採認單採認後(連結),方可採認

 「跨院選修」,系所手寫不予承認。已列為通識教育課程「跨院選修」不得再採認為系上自由選修課程。

7.自111學年開始通識教育課程「跨院選修」為必修課程,至多採認2學分。包含:「至他院選修課程」、「屏大卓越講座」

  「跨院微學分選修」、「自我導向學習」。

8.通識共同教育課程為12學分、博雅教育課程、體適能課程、跨院課程,通識課程共計28學分,(資訊學院學生共同教育

   課程10學分,不足由博雅教育課程補足學分)。課程架構(連結)。各學系(學程)不計入通識學分之課程一覽表(連結)

   【108-110學年入學學生(人文院、教育院、理學院、管理學院)】:

   共同教育課程(國文上/下學期、英文或基礎學術英文上/下學期、進階英文(含商管英文、教育英文、資訊英文、人文社

   會英文、科學溝通英文、專業領域英文,以上6類擇一修讀)、資訊課程)、博雅教育課程(5類選4類以上滿10-14學分)、

   體適能2-4學分 、跨院選修0-2學分,請仔細加總須滿足28學分)。

   108-110學年入學學生(資訊學院)

   共同教育課程(國文上/下學期、英文或基礎學術英文上/下學期、進階英文(含商管英文、教育英文、資訊英文、人文社

   會英文、科學溝通英文、專業領域英文,以上6類擇一修讀))、博雅教育課程(5類選4類以上滿12-16學分)、

   體適能2-4學分、跨院選修0-2學分,請仔細加總須滿足28學分)。

   111學年以後入學學生(人文院、教育院、理學院、管理學院)

   共同教育課程(國文上/下學期、基礎學術英文上/下學期、進階英文(含商管英文、教育英文、資訊英文、人文社會英文、

   科學溝通英文、專業領域英文,以上6類擇一修讀)、資訊課程)、博雅教育課程(3類課群至少修習2學分,3類須滿10-12學

   分)、體適能2-4學分、跨院選修2學分,請仔細加總須滿足28學分)。

   111學年以後入學學生(資訊學院)

   共同教育課程(國文上/下學期、基礎學術英文上/下學期、進階英文(含商管英文、教育英文、資訊英文、人文社會英文、

   科學溝通英文、專業領域英文,以上6類擇一修讀))、博雅教育課程(3類課群至少修習2學分,3類須滿12-14學分)

   、體適能2-4學分、跨院選修2學分,請仔細加總須滿足28學分)。

9.大一體育(分為上學期及下學期)為必修課程,共計2學分。

10.若通識共同教育英文課程為免修者,需再由博雅課程補足學分;若是抵修者,則直接授予學分,無須補修學分。

11.預研生預修碩士班課程、大學部上修碩士班課程須採計碩士班學分、輔系、雙主修科目需呈現課程用途說明,

   若沒有呈現者,請盡快填寫科目更正申請書(連結)補登錄。且不得認列所屬學系畢業學分數。

12.請檢視畢業學分表,若有科目被採計到畢業學分審查表內:跨系所課程(無法對應課架科目)欄位者,除自由選

     修課程外,其餘請至各單位採認(系統重新歸類),通識課程請至大武山學院辦理,系專業課程請至各學系辦理。

13.自由選修課程意即為跨學系課程,表列於畢業學分審查表內:跨系所課程(無法對應課架科目)欄位,各學系

     至多採認20學分(不動產系111學年(含)以前入學無自由選修課程),原民專班至多採認28學分。

14.校畢業門檻:英文門檻(幼教系/教育系/音樂系/體育系/原住民專班無英文門檻)。

                         游泳門檻(107學年(含)以前入學者須加游泳門檻),108學年以後入學之學生取消游泳門檻。

15.系畢業門檻:由各學系規定並審查。

 

通識課程及校門檻:請洽大武山學院屏商校區行政大樓4樓 分機及27001及27002。

程式設計:請洽教學資源中心屏商校區行政大樓2樓 分機11604。

屏東學:請洽民生校區五育樓10樓人文社會學院 分機35003或屏商校區大武山學院博雅教育中心 分機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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