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如何申請中文在學證明及中文成績單電子檔
申請方式同紙本方式,填寫成績及在學證明申請書並繳交工本費(出納組臨櫃繳款或匯款,請勿用自動繳款機繳費),註明要電子檔,並附上EMAIL信箱,申請完成就會傳送到您的信箱(電子檔效力是否符合各單位需求,以各單位認定為主)。
目前僅限中文在學證明書、中文成績單、平均名次可提供電子檔申請,其餘仍以紙本為主。
- 開立在學證明須有繳納當學期學雜費註冊事實,申請時間訂於:上學期註冊後至1月31日止;下學期註冊後至7月31日止;暑期班註冊後至9月4日止(不含暑修課程生)。
- 在學證明限當學期申請,不可補申請前一學期在學證明,證明書上皆有有效期限,逾期自動失效。
- 畢業生無法申請在校期間在學證明。
郵寄申請請參考:https://reg.nptu.edu.tw/p/412-1066-3191.php?Lang=zh-tw(若只需電子檔請註明清楚)
線上申請請參考:https://reg.nptu.edu.tw/p/406-1066-135851,r2812.php?Lang=zh-tw (若只需電子檔請註明清楚)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