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證書依照規定只核發1次,若遺失或毀損只能申請畢業證明書,請至註冊組網頁"表單下載"下載畢業證明申請書,檢附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至出納組繳交工本費後,送至註冊組辦理。
郵寄申請者,請將申請書、所需金額之匯票及回郵信封寄至註冊組(匯票抬頭︰ 國立屏東大學,郵寄地址︰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教務註冊 組收)。
以上工作天需5-7天,不含郵寄時間和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