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復退學】學生應如何申請復學?何時能辦復學?

一、復學時間:上學期復學請在8/1-8/15來辦理,下學期復學請在1/2-1/15來辦理,最後可辦理時間於每學期開學日。

二、註冊組於核准休學日期屆滿前寄發復學通知,若在一月中或八月中前尚未收到復學通知,請主動與註冊組洽詢。

亦可主動至註冊組表單 下載專區"中自行下載復學申請書來校辦理復學。最後復學時間為每學期開學日。 

以下原因需附證明文件,方可辦理:

  1. 休學期間應徵服役,俟服役期滿後,檢同退伍令或結訓證明正本申請復學。
  2. 因傳染病休學或經學校或醫院診斷強制休學者,應加附公立醫院或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所出具之康復證明書。
  3.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保留入學者,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及合約書,內容有起訖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