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日間研究所轉所錄取名單公告

  1. 轉所錄取學生請於114學年第1學期開學日至註冊組自行辦理補發更新後之學生證,其學籍資料亦由教務處註冊組於114年8月1日調整之。
  2. 自教育碩、特教碩、幼教碩原為師資生者轉出後即喪失師資生資格。
  3. 教育學院各系碩士班欲成為師資培育生須經過學系甄選,通過後始得為師資生(甄選規定請依照所屬學系規定)。
  4. 請錄取學生於開學第一週內至轉入學系辦理採認學分事宜(需填寫學分採認申請書)。
  5. 碩士班修業年限不會因為轉所而延長修業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