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錄取網路報到名單
已遞補:中文系
電科系資安組
放棄無人遞補:
備取生報到(已完成第一階段報到者)
第二階段(請務必接電話)
- 遞補通知由本校以電話通知、遞補通知書、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以上四種方式擇一)。收到通知者,請依通知規定事項,並檢具相關規定之證件資料親自或書面委託他人或郵寄辦理報到,逾期不予受理。
- 繳交證件︰
(1)照片一張(2吋正面彩色脫帽照片,照片背面請寫妥姓名、學號及系名)。
(2)高中(職)畢業證書(同等學力者繳交高中修業證明書含成績單)。
(3)應屆畢業生尚無學位證書者,請繳交切結書。
附註︰
- 逾時未完成報到程序或未完成畢業證書繳交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其缺額依本校「招生考試正取生缺額遞補辦法」辦理備取生遞補。
- 就讀已報到而逾時未依規定日期到校辦理註冊入學手續者,撤銷入學資格。(本校114學年大學部新生註冊日原則上為開學前一週)。
- 報考資格特殊條件須於開學第一週將正本帶至註冊組補驗正本,未依規定完成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得辦理學雜費減免,但依規定同一學期以一次為限,重讀、延修、新轉入學生已減免之學期不予重複減免。申請手續請依114學年度大學部新生註冊須知學雜費減免之規定。
其他問題:
- 有關住宿問題請洽詢本校負責單位生活輔導組,分機12402、12405。
-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08)7663800轉11202至11205(註冊組)聯絡。
- 報到後因故放棄入學者,請至本校招生簡章第38頁下載「放棄聲明書」,填妥後並經家長親自簽章後,再將正本於114年3月3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 本項招生之錄取生有同時錄取「114 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多校系者或同時錄取「114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者,應擇一校系報到,不得重複報到(如已至他校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向報到學校先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可再至本校報到),違者取消其全部校系之錄取資格。
- 本招生錄取生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不得參加當學年度聯合招生管道,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規定之期限內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 依本校規定正取生報到後如有缺額,由同系達最低錄取標準,且已完成第一階段報到 備取生,依成績高低依序遞補,最後遞補日期為114年3月3日。
- 經錄取為新生者,本校將於114年8月郵寄「114學年度大學部新生註冊須知」。
新生入學註冊繳費、選課、學雜費減免及健康檢查等相關規定,請於114年8月可至新生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