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何時可申請預先修讀碩士班課程的資格?
A: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得於二年級下學期提出申請,申請期限為下學期開學至6月30日前,由各系所公告甄選事宜為主,通過甄選者,取得該系所之預研生(以下均稱)資格。
相關法規:大學部學生預先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辦法(連結)
Q2、大學部延畢時可以申請嗎?
A:不可以,因為只限於修業年限內(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修讀。
Q3、申請後若無法在大四畢業,預研生資格會喪失?
A:會,理由同第2個答案。
Q4、取得預研生資格就是直升碩士班嗎?
A:不是的,這只是預先修讀碩士班課程,並不是成為碩士研究生。必須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大四)內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完成註冊入學,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Q5、在大學部預先修過碩士班的課程可以抵免多少學分?
A:若在大學規定的修業年限(大四)取得學士學位,並在當年度考上碩士班,可以抵免全部預先修讀的碩士班學分數。若無法當年度考上就無法全部抵免,只能抵免畢業學分數(不含論文)1/2。
Q6、在大學部可以選修論文課程嗎?
A:不可以,論文課程只能在碩士班時修讀,並撰寫論文。
Q7、若同時修讀A系和B系的課程,但只取得A系的預研生資格,若研究所考試卻考上B系的碩士班,學分如何抵免?
A:若為A系的預研生,但只考上B系,就等於喪失A系預研生資格,A和B系的學分就依照本校抵免學分要點,只能抵免畢業學分數(不含論文)1/2,但A系為自由學分,要看B系能承認多少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