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
一、自動化成績列印暨繳費系統(以下稱為機器)開放立即列印「在學證明書」。
二、列印相關規定如下:
三、7月份及開學前後2週內申請仍依照舊有流程辦理,至出納組繳費後,持申辦聯到教務處註冊組(日間學制)、教學業務組(夜間進修)、專案業務組(軍專班及夜間產專班)辦理,因開學期間學生學雜費繳費狀況仍不確定,且申請人次及份數眾多,工作時間約2個工作天。
四、機器故障時,學生仍需親自到教務處各單位辦理。機器維護為總務處出納組(民生校區),總務處聯合辦公室(屏商校區),教務處招生組(屏師校區)。